生态环境部:2022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呈现“三个向好”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生态环境部17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会上介绍,2022年监测数据表明: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呈现“三个向好”的特点。
一是空气质量稳中向好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6.5%,超过时序进度0.9个百分点;重污染天数比例首次降到1%以内,达到0.9%。细颗粒物(PM2.5)有监测数据以来浓度首次降到30微克/立方米以内,为29微克/立方米;北京PM2.5浓度实现“十连降”,“冬奥蓝”“北京蓝”“中国蓝”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靓丽底色。
二是地表水质量持续向好。全国水质优良(Ⅰ—Ⅲ类)断面比例为87.9%,同比上升3.0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.7%,同比下降0.5个百分点。
三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向好。近岸海域优良(一、二类)海水水质比例为81.9%,同比上升0.6个百分点;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.9%,同比下降0.7个百分点。同时,全国及重点区域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上升,部分流域水生态系统仍较脆弱,噪声扰民时有发生,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仍未到来,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。
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 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 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 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 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 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 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 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 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 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 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